圣经

**以弗所星光下的爱之诫命**

**爱的真谛:约翰一书第三章的启示**

在古老的以弗所城,夕阳的余晖洒落在狭窄的石板街道上,金色的光芒透过橄榄树的枝叶,斑驳地映照在聚集的信徒们身上。年迈的使徒约翰坐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,他的眼神深邃而温柔,手中握着一卷羊皮纸。周围的人们屏息凝神,等待这位曾与耶稣同行的老人开口。

约翰缓缓展开羊皮卷,用沉稳而有力的声音说道:“亲爱的孩子们,你们看,天父赐给我们的是何等的慈爱,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!”(约一3:1)他的话语仿佛带着神圣的权柄,让众人的心为之一震。

人群中,一个年轻的信徒低声问道:“约翰长老,我们既然是神的儿女,那该如何生活呢?”

约翰微微一笑,目光扫过每一张渴慕真理的脸庞。“世人之所以不认识我们,是因为他们不认识父。”他停顿片刻,继续说道,“但你们要知道,将来我们必要像祂,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。”(约一3:2)

这时,一阵微风拂过,橄榄树的叶子沙沙作响,仿佛在见证这神圣的时刻。约翰的神情忽然严肃起来:“凡向祂有这指望的,就洁净自己,像祂洁净一样。”(约一3:3)

一个中年妇人皱起眉头,疑惑地问:“长老,我们该如何洁净自己呢?”

约翰的目光变得坚定:“犯罪的是属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。神的儿子显现出来,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。”(约一3:8)他抬起手,指向远方,“凡从神生的,就不犯罪,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;他也不能犯罪,因为他是由神生的。”(约一3:9)

人群中传来低声的议论,有人面露困惑,有人则点头赞同。一个年长的商人捋着胡须,若有所思地说:“可是,长老,我们若偶尔软弱跌倒,是否就不再属神了?”

约翰摇了摇头,语气温和却坚定:“孩子们,不要被人诱惑。行义的才是义人,正如主是义的一样。”(约一3:7)他顿了顿,声音更加深沉,“我们应当彼此相爱,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。”(约一3:11)

这时,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怯生生地站在人群边缘,他的眼神充满渴望却又带着自卑。约翰注意到了他,缓缓站起身,走向他。众人纷纷让开一条路。

“我的弟兄,”约翰握住乞丐的手,眼中闪烁着慈爱的光芒,“我们若拥有世上的财物,看见弟兄穷乏,却塞住怜恤的心,爱神的心怎能存在我们里面呢?”(约一3:17)

乞丐的眼中涌出泪水,颤抖着低下头。约翰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小子们哪,我们相爱,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,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。”(约一3:18)

夕阳的最后一缕光芒消失在地平线上,星光开始点缀夜空。约翰环顾四周,声音如暮鼓晨钟般回荡:“我们若遵守神的诫命,就晓得是认识祂。人若说‘我认识祂’,却不遵守祂的诫命,便是说谎话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。”(约一3:24)

信徒们沉默良久,心中仿佛被圣灵充满。约翰最后说道:“神的儿女们,你们要彼此相爱,因为爱是从神来的。凡有爱心的,都是由神而生,并且认识神。”(约一3:16)

夜风轻拂,橄榄树的枝叶在月光下摇曳,仿佛在回应这神圣的教导。信徒们带着满心的感动和决心,缓缓散去,决心在生活中活出这爱的真谛。

从此,以弗所的教会更加坚固,信徒们不仅在言语上承认基督,更在行动上彰显神的爱。他们照顾贫苦,彼此扶持,成为那黑暗世代中的明灯,见证着约翰所传讲的真理——**“我们因为爱弟兄,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”(约一3:14)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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